二手车交易已经越来越普遍,二手车交易买卖过程中是需要进行机动车转移的,机动车转移的车辆必须是已经登记的车辆,机动车转移办理可以分为省内市内辖区三种,每一种的办理都略有不同,那么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呢?
一、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条件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三、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地址
淄博市车管所和各区县车管所业务大厅
四、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修订)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形式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修正)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知道了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的时间,办理的条件,办理地址以及办理的依据,机动车交易买卖后,交易买卖双方带着资料和证件,就可以到淄博市车管所和各县区车管所业务厅进行办理。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