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几乎每天都会有二手的机动车在进行交易,由于车辆的增多,二手车交易也比较频繁,二手车在交易后,首要的任务就是去办理车辆的转移登记。那么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流程,汽车服务网叶经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的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查验申请人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
3、审核,审查申请人材料
4、决定,对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5、结果送达,通知申请人领取,并出具办结告知书
二、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的办理材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三、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的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形式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
综合以上介绍,淄博有些二手车交易后,会在本辖区内办理转移登记,这种情况同样要准备材料,去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完成车辆的过户手续。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汽车服务网车务经理,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