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已经注册的车辆发生交易才需要办理转移登记。有的转移登记需要跨省,有的机动车转移登记在省内,还有的只需要在辖区内办理转移登记。那么在淄博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机动车辖区内转移登记呢?办理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汽车服务网叶经理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淄博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机动车辖区内转移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条件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三、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地址
淄博市车管所和各区县车管所业务大厅
四、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修订)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形式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修正)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办理转移登记只是对车辆进行转移登记,车辆的车牌是不会跟着办理转移登记的。在一个辖区内是同牌照的,可以选着过户车牌,如果是异地办理车辆转移,那么可以不办理车牌的过户。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汽车服务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