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卖给了他人之后,是需要办理机动车的转移登记业务的,在办理的这个业务之后,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那么办理的时候要收取费用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汽车服务网叶经理已经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作为参考。
一、宁德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是否收费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汽车反光号牌、新能源汽车号牌:100元/副;
挂车反光号牌: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40元/副;
摩托车反光号牌:35元/副(面);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
临时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临时机动车号牌工本费:5元/张;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10元/证。
二、宁德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的依据
依据批准文号:闽价费【2018】96号
1、号牌工本费标准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2、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每个1元。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均含号牌安装费)
3、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标准包括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等。
4、补(换)发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均按表列标准收费,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三、宁德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办理机动车转业务的时候,肯定是收取一定的费用的,一般情况下包括的费用主要是购买费用,还有牌照等费用,因为办理过户之后,当场是需要办理牌照的,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汽车服务网在线车务经理解答。